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21条具体措施,明确将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纳入“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和质量强省整体布局,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320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老字号骨干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老字号在建设自主品牌、促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意见》提出,我省将通过加强对老字号知识产权、文化遗产、原址风貌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老字号传承体系,我省将把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培训重点对象,鼓励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经费补助等形式,为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等提供支持。
在健全老字号创新体系方面,《意见》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引导老字号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打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鼓励各类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专区,支持建设老字号集聚发展的电商、直播等各类基地;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数字化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业态。
在深化老字号发展体系方面,《意见》把老字号高质量发展作为质量建设重要组成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重大举措,衔接“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纳入质量强省建设整体布局。通过认定匠心大师、匠心产品,培育一批标杆企业、领军人物和金牌产品,建立老字号培优创优体系。
为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将积极完善保障措施,对老字号加强金融、财政、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设立老字号发展基金,引导对老字号企业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记者 刘英 孙源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