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南昌、抚州两市签订协议,加强昌抚两地跨市河湖管理,构建市际河湖长制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两地河湖联防联控联治。
此次跨市河湖共管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跨市河湖信息共享机制,对环境风险隐患点、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水质监测、水量、闸坝运行等信息实行共享。原则上相邻县级河长办每季度相互通报1次水质监测相关信息,遇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每天通报1次污染源、水质监测、水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对应市河长办。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跨市河湖系统开展综合整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
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相邻县级河长办不定期组织开展跨市河湖的联合巡查。如遇重大问题,可提请县级或市级河长、湖长进行联合巡查。严厉查处跨市河湖的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污染河湖水体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跨市河湖管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昌抚市级河长办轮流举办。会议主要内容为经验交流、信息互通,解决跨区域性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水生态环境问题。
建立河湖联合保洁机制,双方按属地原则开展跨市河湖日常保洁工作。遇洪水过后、水葫芦集中生长等情况时,双方相邻县级河长办应协商处置。
建立水质联合监测机制,相邻县级河长办应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定期联合开展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或共同建设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建立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机制,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两地应共同参与调查。(记者鄢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