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和管理,同时提高收费的合理性,昨天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听证会,就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相关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会上交流了定价调整方案和成本监审情况,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共计22名代表参加了听证。
此次拟调整方案主要变化是个人征收部分从原先“在职职工每人每月3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元”调整为“4元/月·户”。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家庭、低保家庭,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先征后返。对于居民用户每户两个月用水量≤2吨的,免收当期垃圾处理费;两个月用水量≤8吨的,减半征收当期生活垃圾处理费。
“改变征收方式后,大部分群众的个人缴费负担变化不大或有所降低。”据市发展改革委人士介绍,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显示,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单位和无锡惠联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提供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单位成本为269.6元/吨。依据市城管局提供的2020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数据和市统计年鉴常住人口数、户均人口数测算,户均垃圾处理成本为24.85元/月。
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对听证方案的基本思路表示赞同,同时结合无锡实际情况,对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优化低收入群体减免政策等提出建议。听证会后,市发展改革委将汇总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方案。(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