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
在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方面,意见中提出,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在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能力方面,济南将深入推进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各类捐赠收入以及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并且,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在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方面,意见中提出,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发展规划的资金保障。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项,市财政部门牵头梳理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政财金平社”五力联动,拟订资金保障方案,并实行动态调整。
在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方面,意见中提出,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不得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在部门政策性文件和工作会议中对设立专项资金的事项作出规定。
在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济南将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定期评估机制,开展财政政策全面绩效审查,完善财政政策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事前论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未经事前绩效评估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在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方面,意见中明确提出,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实施政府过紧日子清单化管理,对限制类事项坚持能缓则缓、从严控制,执行中一律不予追加。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标准,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提倡市场化方式举办庆典、论坛和活动,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庆典、论坛和活动,应当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费用。
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意见中提出,严禁通过企业债务等形式新增隐性债务,严禁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