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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牛牧瑶)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山西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
据悉,此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调标所需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我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