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正式印发,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我省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劳动者的集成化政策包,适时适度调整优化政策执行标准、范围和期限,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推进智造强省建设促进就业,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提高“一圈一带两区”就业承载能力,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
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仍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省将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发挥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将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新业态已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我省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建立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记者 徐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