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起,驾驶员“学法减分”在宜昌正式实施。“学法减分”是指驾驶人通过交管APP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驾驶员学法减分的规则和途径为: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参加参加学习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员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习减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此外,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通讯员陈飞 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