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保定市行政审批局聚焦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体制更顺、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拓展“一窗通办”业务范围。线上在“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线下申请人可就近选择登记机关,由窗口工作人员全程帮办、代办,网上提交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登记一网通办、就近办、异地办。

开通企业办理银行账户“直通车”。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申请人通过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申请人授权同意后,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按程序完成企业开户。

实行名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通过河北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以自主申报、事先承诺的方式办理名称登记,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对通过河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完成名称自主申报的,登记机关及时提示申请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申请人仍选择使用该名称的,允许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书自担侵权风险后使用。

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或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未包含的新兴行业或者通过关键字搜索不到对应的经营项目,申请人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表述提出申请,由登记机关依程序统一添加,以便申请人实现勾选式填报。

实施企业歇业备案制度。对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潜在经营实力的市场主体,实施企业歇业备案制度。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向登记机关提出歇业申请,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推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以“一次办好”为标准,行政审批部门在“一业一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将书店、餐饮、便利店、面包店、理发店等高频办事情形,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提供套餐服务。同时深入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实行承诺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部分申请材料需要完善和补充时,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审批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予以先行受理。对于证照网上办理,预审未通过的,审批人员主动联系申请人,全程指导其提交规范材料。

推行“无感审批”。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企业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系统自动研判企业其他证照变更需求,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并通过数据共享自动生成申报表单和办事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办人只需在网上进行确认即可完成申报,审批机关完成相关业务审批。

大力推进信用助企。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价值,依托“全国信易贷示范平台保定站”和本地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银企对接,有序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入驻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提升融资能力,有效缓解融资难的问题。实施网上信用修复,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企服务专席,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建立服务市场主体登记设立、政策咨询、项目推进、问题咨询和解决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闭环工作机制。以直接办、马上办、分类办、转交办的方式,通过部门联动、政企互动,打造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共同体”。(通讯员解志国 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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