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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车驾管服务质效,根据厅交管局出台的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改革措施,现公告如下:

从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施“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改革措施。对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在区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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