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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麦趣尔公告,收到《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万元。

据公告,6月27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平台推送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麦趣尔2批次纯牛奶含有丙二醇,为不合格食品。

经查,当事人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1520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2.2%、水0.5%”。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22.5万元,销售金额为492.45万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当事人退赔金额456.44万元,剩余金额36.02万元。

公告称,公司将面临7315.1万元的罚款,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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