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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参与优惠活动购买的手机居然是套餐机,不支付套餐服务费用就无法使用手机。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消费者韩女士日前来电向松江区消保委投诉,6月15日,其于某店内购买某品牌手机,商家宣称当前手机有“618”活动,等到支付完4999元后,商家又让韩女士再办理48个月的套餐服务。但是她表示,自己不需要这个套餐服务,商家表示必须办理这个套餐才能正常使用。韩女士表示不认可,认为商家宣传手机活动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是套餐机,要求不办理套餐或者退货退款,均遭到商家拒绝。

区消保委接到该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核实情况。韩女士称已经和经营者协商过,但经营者只愿意换机不愿意退款,韩女士认为经营者涉嫌捆绑诱导消费,要求退款。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经营者没有及时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也没有与消费者积极协商处理问题。最终,经区消保委努力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全额退款,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

区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商家通过“618”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本来只是一种促销手段,但购买之后实际情况却与原来承诺的不一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不得以虚假宣传诱导捆绑、欺骗消费者消费,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原先承诺履行或者要求退货处理。

文字:梁锋 梅奕超(通讯员)

编辑:韩佳怡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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