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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讯(记者 陈鑫龙)记者近日从省医保局获悉,2022年全省共有429.71万人次享受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待遇,门诊报销费用4.87亿元。个人账户绑定授权26万人,绑定账户共济支付2.13亿元。

我省2022年4月在昆明地区启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截至目前,17个统筹地区已全部启动。改革的实施切实提升了普通门诊保障水平,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

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将以往主要由个人账户负担,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加上之前已经实施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和日间手术,实现了门诊保障全覆盖,有效减轻参保患者门诊就诊费用负担。改革后,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参保人员本人拓展到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把本人的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关联,支付子女、老人的就医购药费用,实现了统筹基金社会“大共济”、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通过此项改革,个人账户除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外,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进行结算报销。

此外,共济保障机制通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支付政策,支持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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