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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期是残疾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抓住这个关键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对儿童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0至10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救助。在实施过程中,为使这一惠残政策更好的落实落地,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二是细化服务流程,确保儿童应救尽救。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实施意见》出台3年多来,新城区支出康复救助资金239.2万元,411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通过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和手术矫治,残疾儿童的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148名残疾儿童实现入学、入托,其中,41人进入普通小学跟班就读,11人进入特殊教育校学习,96名学龄前残疾儿童进入幼儿园过上了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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