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将于6月9日(周四)下午15:00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就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永军介绍,《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具体是: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

为了达到目标,《实施方案》安排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及壮大人才队伍制度、加大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等9个方面提出政策优化措施,保障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青橙融媒记者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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