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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扩大该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8月26日上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市林业和草原局承办,和林格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林草局协办的《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在和林格尔县盛乐广场举行,其他8个旗县区设置宣传活动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仲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邢红梅,市林业和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强参加主会场宣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邢红梅介绍,制定《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第1号法规案,是加强我市生态法治建设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共三十条,理顺了禁牧休牧管理体制,明晰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权责划分,明确规定了禁牧休牧区域范围和周期。同时,建立完善禁牧休牧监督方式,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并重点关注禁牧休牧后的民生保障和生态补偿机制。

市林业和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强在致辞中强调,禁牧休牧是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禁牧休牧工作全面纳入林长制,并摆在重要位置抓落实、见实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制度,构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禁牧休牧的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开展普法宣传和学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下一步《条例》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活动主会场,护林员、草管员、综合执法员、畜牧企业代表进行了现场宣誓和倡议,倡导全社会做禁牧休牧的宣传者、践行者、捍卫者。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向现场群众发放《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以及各类宣传资料、现场有奖问答等方式,结合禁牧休牧工作要点及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面、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讲解《条例》规定。另外,邀请和林格尔县乌兰牧骑专业演出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将《条例》内容以舞台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公众配合开展好禁牧休牧工作。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畜牧企业、农民对《禁牧休牧条例》的知晓率、认同度、参与度,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加深了广大民众对禁牧休牧工作当前形势和具体内容的印象,充分认识了开展禁牧休牧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为推动我市禁牧休牧法规有效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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