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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呼和浩特市民云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在社区托管育婴中心花费1.8万元为孩子报名早教班,上了5天课后孩子生病,之后她向该中心提出退款。可是,全部退费却成了难题,社区托管育婴中心一拖再拖。

8月24日,云女士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秋实璟峯汇小区院内的社区托管育婴中心给两岁半的孩子报名早教班,当时交了半年学费,通过微信向该中心转账1.8万元。之后,孩子只入园5天,便开始肠胃不适,出现抽搐、发烧和感冒症状。鉴于这样的情况,云女士只能让孩子暂时停止入园。从7月7日开始,她便和社区托管育婴中心申请退费,直到7月22日,该中心才给她退了7000元。“剩余的钱该中心负责人找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多次催促后,该负责人答应8月20日退还剩余部分,如今过去好几天了,钱仍然没有退还。”云女士说,多次催促后,该中心负责人以没有钱为由拒绝退款,并告知她,托管育婴中心有规定,7月交纳的费用要等到第二年3月才能退款。“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既然托管育婴中心有规定,就应拿出相关规定让大家了解,并签订退费协议约定明年具体退款时间。可是,对我提出的意见,托管育婴中心却不予理会,只说没钱,并让我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处理,我感到非常气愤。”云女士对记者说。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秋实璟峯汇小区院内的社区托管育婴中心,该中心店长刘塔娜告诉记者:“针对云女士的退费情况,托管育婴中心一直在积极努力为她解决,按照中心相关规定,前半年交费的9月份办理退款,后半年交费的第二年3月办理退款。但考虑到该女士跟中心负责人相识,她7月交费,我们便提前给她退款7000元,剩余的费用要按照中心正常退款程序,等到明年3月才能完成全部退款。”

对于云女士提出的签订退费协议,刘塔娜表示,具体事宜还需要和社区托管育婴中心负责人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解决。另外,针对云女士质疑托管育婴中心相关规定的问题,刘塔娜说:“多年来,有家长退费的情况都是执行社区托管育婴中心退款规定,该规定一直都是口头规定,并没有书面协议和合同。”

8月25日,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社区托管育婴中心和家长云女士已经口头达成解除终止双方托管关系,并且托管育婴中心已经承诺和答应退还剩余款项。针对第二年3月才能清退全部款项,该中心没有书面规定和合同,而家长并不认可口头协议的内容及规定,这样的情况从法律上讲对家长是没有约束力的。另外,该中心已经承诺退还剩余费用,且没有书面协议和合同,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剩余费用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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