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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制定新一轮《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央企业综合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层面,突出强化激发治理的内生动力。更加注重引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强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控制权制衡约束机制。配合做好代表人诉讼,强化投资者补偿。 上市公司层面,突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把好进口、出口两个环节,统筹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等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转型升级,提供股、债、基、衍、REITs和指数一揽子服务,引导市场资金更多配置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律监管层面,突出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强调发挥信息披露监管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开展投机炒作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倡导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业绩说明会的覆盖度和可达性。大力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严格退市监管,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制度保障层面,突出不断提升规则质量。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法规整合第二阶段工作,提升监管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包容性。紧扣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评估退市制度运行效果,不断完善退市指标。 科创板建设层面,突出保持科创硬科技成色。强化科创属性的全链条审核,引导保荐机构提升科创属性把关能力。完善科创属性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范科创板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监管。研究提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再融资的制度灵活性,支持公司依托科创板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生态建设层面,突出通过深化开门办监管推动增强合力。畅通沟通渠道,常态化听取意见和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场机构的合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共识、发挥各方优势、落实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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