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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吉林省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和音乐学(理论、师范)专业,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普通本科线*50%+专业成绩/300*50%)*100,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3位]。
②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录取时,校考专业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