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可用于置换物业前期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70%。
《征求意见稿》指出,商业银行应对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出租率,以及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能力、财务状况、持续审慎经营等开展尽职调查,并结合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和风险特点,合理设计贷款的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