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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橙融媒10月5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云艳芳)居者有其屋,一直以来是老百姓最朴实的愿望与追求之一。

一间向阳房,一个温馨的家,是张改兰心里的梦。张改兰和丈夫从商都县来呼市当油工已有近20年,虽说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出了不少,可还是买不起商品房,一直在赛罕区后不塔气村租房居住。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的小平房里,冬冷夏热,更没有卫生间,生活上诸多不便。2021年7月,张改兰一家摇到了塔利公租房小区一套47平方米的公租房。房子面积虽然不大,但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而且已经全部装修好了,直接就能搬家。电梯上下不说,小区里还有小广场、绿地花坛、健身器材,“我们从小平房搬到新家,别提有多高兴了,梦里都能笑醒,真是打心底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说起当时的情形,张改兰依然抑制不住高兴的心情。

张改兰告诉记者,虽说来呼市很多年了,可之前租房的日子,总让她定不下心,就像是浮萍落不下根。自从搬到公租房后,她才觉得真正在呼市扎下了根,心里感到格外踏实满足。“我们虽然住的是公租房小区,可配套设施一点都不差,门口有好几趟公交车,而且还有地铁,出行很方便,物业服务也很好,一个月只交不到500元,连房租物业费都包含了,比起以前租房住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太舒心了。”张改兰满足地说。

近年来,我市以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多措并举、紧抓不懈,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始终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交出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成绩单”。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我市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共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26万套,解决约50万人的住房问题。在公租房分配方面,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住房需求,采取多种分配方式,尽可能将有限的房源通过优化配置落实到各阶层切实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的住房困难群体当中。今年6月,又有30个公租房项目共计3758套房源通过公开摇号配租给我市的低收入人群。

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市保障性住房逐步从实物保障向以发放长期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过渡。我市作为自治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试点城市,于2015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通过租赁补贴保障10万户次,共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亿元,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租赁住房补贴应保尽保。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政策和措施保障公租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在选址和建设标准摆布上,考虑平衡发展,集中建设的项目市四区均有摆布,配建的公租房广泛分布,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生活,同时显现公租房的市场价值。在建设上,实行高标准规划,高品质设计,要求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户型科学合理,并进行简单装修,满足直接入住条件;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配套的道路、公交、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为保障对象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明确集中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可配建15%商业用房,面向社会销售、出租,既可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也可以将收益用于补充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和维护管理资金缺口;公租房建成投入使用3—5年后,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总体规模,拿出部分房源进入市场销售,收益用于公租房新建和维护管理,实现公租房建设管理资金的良性运营;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准入审批,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部门,依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价格控制在市场租金水平的70%以内。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市住房保障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通过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中低收入家庭30000户,通过在新建商品住房中配建公租房6000套。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基本形成渠道多元、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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