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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揭贷款初审条件以及职工死亡销户提取流程作出调整,我们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涨了。

前不久,呼和浩特市的贾先生和妻子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他看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这样一条消息:从7月1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于是贾先生今天就来窗口办理了这项业务。

贾先生呼和浩特市民:原本打算两个人贷50万元,正好发布了那个消息,说是个人就能贷50万元了,所以说我就等着7月1号今天过来办这个贷款。我是以单位交的公积金,她是以个人名义交的公积金,调整了以后,就我一个人的公积金就够了,她个人缴纳的就可以停了,每个月的压力就小了。除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对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初审条件进行了调整。刘志鲜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从今天起,我们取消了缴存职工在申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主体封顶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如果具备五证齐全,经核实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了,无需主体封顶了。同时,职工死亡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也更加简化了。刘志鲜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直系亲属以及公证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提取已故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时,他的账户本金小于一万元时,无需提供遗产公证的材料。如果大于一万元时,再需要提供遗产公正的材料,以前是都需要提供遗产公正材料 。《都市全接触》提示您,相关政策调整从今天,也就是7月1号开始实行,办理业务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热线电话 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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