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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提到,货币经纪公司进行数据处理、向市场提供数据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金融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经纪人员执业规范性管理,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和应用场景的安全保护机制,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保障数据服务安全稳健开展。

五部门: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金融监管部门商国家网信办确定可接受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机构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机构范围进行动态调整。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对数据服务合作方建立并实施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其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数据。

五部门:货币经纪公司应加强对交易机构、交易员资质的审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货币经纪公司应加强对交易机构、交易员资质的审核,不得接受不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准入条件的机构和个人的报价,不得将其报价纳入数据服务范围。货币经纪公司发现交易机构的报价要素错误或明显背离市场行情的,应在发布报价前向交易机构进行确认,避免对外发布错误报价,减少异常数据对市场的影响。货币经纪公司应严格落实数据报备的监管要求,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自律组织报送相关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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