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8月10日,央行济南分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齐鲁银行因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等8项案由被罚款297.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


(资料图)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

8.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此外,该行共有2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情况如下:

时任齐鲁银行副行长葛萍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时任齐鲁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李振军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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