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SZ000017,股价4.70元,市值32.39亿元)2月9日晚间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米尼实业)起诉广水市嘉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旭能源),要求对方偿还相关电池材料款逾2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嘉旭能源是深中华A锂电业务的大客户,根据公开资料,嘉旭能源的经营出现了困难。大客户出现问题,深中华A本就羸弱的锂电池业务自然也表现不佳。
起诉锂电业务客户
(相关资料图)
据深中华A公告,公司及阿米尼实业分别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广水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述文件主要涉及三个案件,其中两个案件为深中华A起诉嘉旭能源,涉诉金额合计为1834.81万元;一个案件为阿米尼实业起诉嘉旭能源,涉诉金额为661.91万元。
深中华A表示,公司自2019年开始向嘉旭能源供货电解液等电池原材料,经公司多方催讨嘉旭能源仍未支付逾期货款。而阿米尼实业也是向嘉旭能源追讨货款;公司称其向嘉旭能源供货石墨等电池原材料,经其多方催讨嘉旭能源仍未支付逾期货款。
企查查显示,嘉旭能源成立于2019年3月2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自然人高静和深圳市华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0%、30%。
图片来源:企查查截图
广水市人民政府官网2019年5月29日发布的一篇文章显示,嘉旭能源于当月28日举行开工投产仪式,一期购置自动化数码类电池生产线两条,日产30万支18650锂离子电池;二期项目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倍率型的低速电动车、移动基站以及通讯设备等储电源系统。
广水市环保局2021年8月发布的一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拟验收公示”显示,嘉旭能源日产三十万支18650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并进行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现阶段已建设锂离子电池生产线2条,日生产18650锂离子电池10万支”。
据企查查,嘉旭能源身披多条诉讼;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嘉旭能源因相关案件于今年2月7日被列为了“被执行人”。
计提坏账导致去年净利润预亏
深中华A于1992年上市,被称为“自行车第一股”,公司涉足锂电业务的时间只有数年时间。
2017年下半年,深中华A及其控股子公司阿米尼实业新增销售锂电池材料的贸易业务模式。上市公司当时透露,其主要采购、销售锰酸锂、镍钴锰酸锂和电解液等锂电池材料,“目前公司开展锂电池材料业务,初期业务模式主要是贸易业务,后续计划延伸到委托加工业务和投资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嘉旭能源成立的当年,其便成为了深中华A的重要客户。深中华A2019年年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其对嘉旭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54.42万元,占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2.10%。
2020年度,嘉旭能源为深中华A锂电业务的第一大客户。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对嘉旭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630.8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7.18%。在回复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时,上市公司曾称嘉旭能源经营状况良好且不断加大生产经营规模,公司与其合作关系融洽。
到2021年度,双方的合作发生了变化。2021年度,上市公司对嘉旭能源单独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上市公司曾公开透露,受行业影响,嘉旭能源2021年经营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导致应收账款逾期时间长,资金回笼存在一定风险。
另据深中华A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去年净利润亏损600万元~900万元;“对嘉旭能源的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是公司净利润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上市公司透露,截至去年年末,公司及阿米尼实业对嘉旭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约为2178万元,该客户经营状况转劣,拖欠货款逾期未还,“公司经对期末应收款项风险评估,对该项应收款项提高了信用减值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由原有20%比例提高至本期末80%比例”。
2018年~2021年,深中华A锂电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20.37万元、2446.09万元、1340.50万元、1974.53万元。2021年,锂电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95%,高于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5.83%),但远低于珠宝黄金业务(1.33亿元,占比80.43%)。严格来说,目前的深中华A是一家珠宝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