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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晚间,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鼎股份,股票代码:601113)发布系列关于拟收购亚特新材100%股权等相关公告,公司称将以人民币11.8亿元的价格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并针对此前上交所针对公司此次收购事项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告。

在回复函中,华鼎股份针对此前上交所就此次交易的商业目的合理性、标的资产产权及合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相应论证。

据悉,公司将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收购,并对交易付款方式和业绩承诺进行了修改,由原来分三笔付款方式变成分成六笔不同时点的付款方式,而业绩承诺期限由原来的三年变成四年,在此次修改后,将进一步减少并购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亚特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在完成本次收购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同业竞争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对于并购的合理性,公司列举了同行业公司的收购比例、交易对价与业绩承诺作为参考,说明本次收购亚特新材的业绩承诺覆盖率高于上游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案例中的业绩承诺覆盖率,具有合理性。

此外,对于亚特新材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公司在回复函中指出,主要是受纺织服装业景气周期波动及石化产业链大宗商品价格周期波动共同所致。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结合企业管理理念,在亚特新材内部建立符合其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战略引导,提高资产整体的决策水平的抗风险能力。

资料显示,亚特新材主营业务以ACY锦氨空气包覆丝为主的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而华鼎股份主要从事高品质、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两者不仅在前纺车间的工序相一致,下游产品的应用也具有重合性,据了解,华鼎股份产品主要以DTY、FDY、ATY等为主,未来将与亚特新材的ACY产品形成互补。

业内人士表示,综合来看,亚特新材经过持续的发展,公司的管理、技术团队逐步成熟,销售渠道稳中有增,其丰富的产品体系、稳定快速的供货能力以及良好的品牌形象等核心竞争力,在锦氨空气包覆丝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口碑和知名度,并且公司目前已取得进入环保市场的相关资质,将进一步填补公司行业空白。

分析指出,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进行业务整合、资产、日常管理体系及人员等各方面的整合,以更好地发挥出公司的规模效应,实现产能与市场资源的共享,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为未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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