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以来,名称及其命名事物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指称问题,就成为广义语言哲学领域的核心议题。语言哲学理论的发展进一步细化了一般性指称问题,学者们将目光集中在指称表达式(referring expressions)与指称对象(referents)之间的指称关系(reference)上。这些指称表达式包括专名、限定描述词、指示词(demonstratives)和种类词等。基于不同类型表达式的语义表现差异,关于指称问题的回答衍生出诸多复杂理论:偏重语言形式的紧缩主义指称理论、接续密尔主义的直接指称论、探索二维语义的描述主义指称理论、强调说话者意图的意图主义指称理论等。究其根本,这些纵横交错的理论实际上体现出指称问题的多维度性,任何简单框架都不足以概括该问题。

按照一般看法,指称概念是一个语义关系概念,表示的是一个具体的指称表达式“R”与指称对象r之间的关系,指称表达式和指称对象分处于语言和实在两个不同范畴中。围绕指称的二元关系,我们可以提出以下问题:“R”指称什么或其语义值(semantic value)是什么?如果“R”指称r的话,“R”是如何指称到r的?什么样的语言外(extra-linguistic)事实能够为“R”和r之间的指称关系奠基?

以卡普兰(D. Kaplan)、斯塔尔内克(R. C. Stalnaker)和西姆琴(Ori Simchen)为代表的当代学者敏锐地观察到,这些指称相关问题应该分属不同类型,并且一般性地区分了元语义学(metasemantics)和语义学。就指称表达式而言,语义学旨在确定表达式的指称对象或语义值,元语义学则探寻与表达式相关的何种因素能够固定指称(fixing reference)以及如何固定指称。在此框架下,上文中的第一个问题属于语义学问题,后两个问题则属于元语义学问题。尽管并非所有语言哲学家在其论述中都明确区分两者,但我们总可以借此框架去分析经典的指称理论。典型的代表是克里普克(S. Kripke)的直接指称理论。在语义学层面,克里普克认为专名不经过描述中介,直接指称对象。在元语义学层面上,他又提供了历史因果理论来具体地解释专名何以获得它的指称。


(资料图片)

语义/元语义框架区分了两类不同的问题,使得两者互不隶属、互不影响,元语义层面的探究并不影响具体语言表达式的确定语义值。然而,这一框架至少有两个问题。第一,这一框架不能很好地容纳本体论与语义学之间可能的理论关联。元语义学多是在给定语义值或指称对象的情况下,研究语义值或相关语义事实的形而上学特征。元语义学探究的结果是对特定语义解释的补充而非颠覆。但自古希腊以来,哲学家们多关注语义学与本体论之间的关联,并试图从自然或人工语言中读出本体论承诺。“指称”和“真”概念在勾连语言与实在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对范畴的推导就依赖于日常语言事实。分析哲学诞生之初,弗雷格也通过单称词项的指称状态对对象概念做出限定。其后,卡尔纳普(R. Carnap)从语言框架出发将形而上学(外)问题斥之为无意义,而奎因(W. V. Quine)和以斯特劳森(P. F. Strawson)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则各自从一阶语言和日常语言角度重建本体论。第二,在这一框架下,对语义学问题的回答只是简单地给出具体指称表达式的指称对象,从而将语言指称问题扁平化,压缩了指称问题的复杂维度。受到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影响,结构上简单的表达式的指称被归结为直接的语义赋值,而复杂表达式的指称则通过组合性语义机制由其构成成分的语义赋值所决定。这种语义赋值将论域中的对象r赋予表达式“R”作为其指称对象,这个对象即是该表达式对于其所在语句的真值条件的贡献。然而,正如乔姆斯基和奎因等人观察到的,自然语言中很多语言结构不能简单地纳入真值条件语义学中,如“孙悟空”“gavagai”以及“北京很大并且很友好”中的“北京”。我们很难赋予上述表达式以确定的指称。

语言指称并非简单的语义赋值,而是同时跟本体论有一定的理论关联,语义/元语义的问题分类不足以穷尽指称问题的内在复杂性。指称问题实际上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考虑,即表达式“R”、指称对象r和指称关系。原则上,指称关系只能以元语言的方式得到呈现,“R”指称r。其中,“R”是对象语言中的表达式,“r”是元语言中用来描述指称对象的表达式。基本的指称问题,“R”何以指称r,可以被分解为三个维度上的三个问题。

首先是针对第一个构成成分(“R”)的词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 words)维度,我们先要搞清“R”属于哪种语言中的哪个词。同一自然语言内有着大量的同形同音异义词,不同自然语言之间也有很多形近异义词(所谓的“false friends”)。因此,在回答指称问题前,我们要先确认指称性词项是哪个词,这一问题归属于词的形而上学领域。一般而言,词的形而上学旨在回答两个核心问题:同一性问题,即两个不同的语言殊型如何可算作同一个词,其同一性的标准是什么;本体论问题,即词的类型可被归于何种本体论范畴,其形而上学性质是什么。这一维度就是要回答词的同一性问题,对使用中的词进行非循环的去歧。

其次是针对第二个构成成分(指称对象)的本体论维度,指称对象所属的本体论论域都包括哪些东西。对此问题的回答关系到表达式能否作为指称表达式,如“当今的法国国王”“孙悟空”等所谓的空词项(empty terms),以及上文提到的“北京”“gavagai”等。如果我们坚持健全的实在论,在本体论上不承认包括虚构对象、合成对象在内的所有奇异对象,那么上述表达式都不指称对象,需要通过语言分析方式进行消除或者淡化指称概念。相反,如果我们坚持扩张的本体论,容纳进虚构对象、可能对象、合成对象等,那么这些表达式跟日常无争议的指称表达式没有任何区别,可以一并进行语义处理。

最后是针对第三个构成成分(指称关系)的元语义维度,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去歧后的“R”与本体论论域中的r之间的指称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经过适当的拓展,诸多理论资源都可以为指称关系奠基,如说话者意图、历史因果、可解释性(interpretability)和指称磁性(reference magnets)等。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虚构名字与虚构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虚构对象的创造主义者认为,作者(们)创造出了虚构对象,并设计出相应的虚构名字来指称该虚构对象。沿着从作者(们)出发的历史因果链条,其他人在转述过程中遵从了作者关于相关名字的使用,从而用同一个名字指称同一个虚构对象,实现了字面意义上的交流。

上述三个维度实际上向我们揭示出指称关系的合成方式:

词的形而上学维度:“R”属于语言L。

本体论维度:r存在。

元语义维度:“R”以某种方式关联到r。

从而,“RL”指称r。(“RL”是L中去歧后的具体表达式)

在这一多维刻画下,指称问题和相应的指称概念得以展现其丰富内涵,许多纠缠不休、纷繁复杂的理论线索也可清晰地呈现于三个维度之上。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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