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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王卫东)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链条,必须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理。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该《通告》所称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流量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并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的行为。

《通告》对上述情形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划分,以及处罚标准等作了详细说明,并劝诫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直接或变相参与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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