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日前在海南开标。从2019年“4+7”集采试点扩围开始,截至目前,国家已经开展8批333种药品、3批4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均降价幅度分别超过50%、80%。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叠加地方联盟集采,已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持续挤出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
(相关资料图)
截至2023年2月28日,冠脉支架集采接续采购已完成17.85万个冠脉支架产品采购,占约定采购总量的10.3%。这是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接续工作的首次探索。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组组长高雪介绍,此次接续采购中选价格总体保持平稳,平均中选支架价格为770元左右,中选产品增加4种。
“相较于上一轮采购,这次续采的冠脉支架品种更加丰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杨伟宪说,除了降价“福利”外,集采根据临床需求及时进行产品更新换代,这也为患者和临床提供更多选择。
让患者的医药负担降下来——从高达万元直降至千元以内,集采冠脉支架为百姓“减负”从这组数据中可见一斑:2021年和2022年,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共使用约3.8万个冠脉支架,为患者减轻负担约4.8亿元。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二级库中的国家集采中标支架。(资料图片)
除了大幅降价的耗材类集采,多品类的药品集采也为患者减轻不少负担。
60多岁的天津市民李先生患有冠心病、高血压多年,集采前他的药费日负担约34元,集采后日负担不到7元,“药品费用每年减少近万元”。
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心内科主任杨清说,心脏病和高血压人群数量庞大,且患者需常年用药。当前,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用药被纳入集采,随着多批次集采结果相继落地执行,相关费用大幅下降,患者负担减轻。
2022年年末,涉及31个治疗类别的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在江苏、福建、内蒙古等省份落地。以江苏省为例,第七批集采落地后预计一年可节约药品费用31亿元。
为更多企业有效竞争培育“良性土壤”
从第二批药品集采拟中选企业77家扩大至第三批集采的125家,到第四批集采企业拟中选比例创历史新高,再到后续多批次集采企业中选率稳定在70%以上,随着集采政策不断完善,放宽竞争格局、适当保持竞争率正为更多企业提供良性竞争环境。
——“带量”提升企业参与集采意愿
“带量”是推进集采的核心环节。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全国3696家医疗机构参与采购、协议采购量约178万个,分别较上一轮集采增加40%与30%。
实实在在的市场份额为企业“以价博量”提供更多动力。在这次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两款产品被纳入集采,此前公司冠脉支架一年发货量为2万个,接续集采中标后2023年第一季度已出货4万个。
——集采规则更加注重效率与公平
最新批次药品集采提高了入选范围品种数量,同时采取“一主双备”,即一个主要供应商,两个备选供应商,这将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供应,也让更多企业能够参与集采。
此外,通过设立集采触发机制、采购支付款项提前预付、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等,国家集采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推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江滨说,国家集采节奏更加温和、稳健,企业可以有更多时间与精力在扩大规模、提高产能等方面做好准备。
为医药产业发展带来“鲶鱼效应”
集采正成为推动企业、医院、医药行业改革的重要一环。有专家表示,“以量换价”意味着参与集采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这将促进医药企业降低成本、稳定供给、研发创新等。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对医药行业产生正面导向作用,促进产业分工更明确,加快产业分类和转型。”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丁锦希表示,仿制能力强、且有规模生产能力的药企可以做快速仿制;对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来说,则是促进它们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创新研发之中。
他表示,这只是集采对企业源头端的影响,从医院管理方面来看,集采将促进医院思考仿制药的替代如何更加合理,在保证治疗疗效、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替代。
降价只是第一步,用得上才是关键。医保部门多措并举,采取签署购销合同、明确年度约定采购量、完善“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等,保证老百姓能及时用上集采产品。
为推动集采药品与耗材平稳落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将集采落地与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成立医院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管理小组,建立“临床-采购-DRG”联动工作机制,调研临床一线反馈意见等,保障集采产品优先使用,降低患者负担。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印发的文件,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高值医用耗材将进一步聚焦心内科、骨科等重点产品,改革红利将持续惠及更多人群。(记者彭韵佳、沐铁城、张建新、邱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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