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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尔街日报》2月1日文章,原题:为什么美国应该禁止加密货币 近年来,美国私人所有的公司已经发行了数千种大大小小的加密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可以在没有政府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公开交易。而这也导致市场出现漏洞,造成疯狂投机,导致巨额亏损。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一大部分的加密货币几乎以零价格卖给了发起人,之后公众却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以更高的价格买入。
这些疯狂又糊涂的资本主义行为,像极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经常说的一句话中描述的那样,“骗子把自己拥有的土地上的一个洞称为矿井”。
交易加密货币这种可悲的行为之所以会持续发生,是因为当前的监管存在漏洞。加密货币不是货币,不是商品,也不是证券。相反,它是一份赌博契约,庄家几乎100%占优。在美国,赌博合同传统意义上只受管理宽松的各州监管。显然,美国现在应该颁布一项新的联邦法律,禁止数字货币或强化对其监管,防止这种情况再度发生。
有两个有趣的先例可以指导我们采取正确的行动。第一个是中国最近禁止了加密货币,因为其明智地得出结论,加密货币弊大于利。第二个则要回溯到18世纪初期,英国经历的一场可怕的经济萧条(即南海泡沫事件:南海公司通过欺诈抬升股价,随后泡沫破裂令当时的英国政府和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件)。当这场疯狂的闹剧收尾时,英国议会做了一件简单又直接的事情:制定“泡沫法案”,规定任何未经合法授权而组建的公司,及擅自发行股票均属非法。在随后的约100年里,英国成为了迄今为止对文明进程贡献最大的国家之一,并在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它还催生了一个有前途的“小国”——美国。
在加密货币禁令实施后,美国又该做些什么呢?我想有一件事很有意义,就是应该感谢中国以非凡的理智为美国树立了杰出的榜样。(作者为查理·芒格,陶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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