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题:假培训真坑钱!多部门综合施策治理消防安全假培训
吴文诩、鲁畅、郝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冬季发生火灾事故20余万起,超过全年总数的50%,是名副其实的火灾多发期。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自诩为“消防安全专家”或假冒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以组织所谓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为幌子,向中小学、企事业单位或社区居民高价兜售来路不明的消防器材。
公众消防需求增加 不法分子盯上“消防安全培训”
日前,记者在一场“消防安全知识云课堂”直播中看到,一位自诩为“消防安全专家”的“杨老师”,正在向观众兜售各类消防器材、救生设备。他自称供职于“平安消防中心”,已从事消防安全工作8年。
在直播中的价目表上,汽车自救逃生器58元,新型气溶胶灭火器、灭火毯、自动灭火贴、防烟防毒面具、独立式光电感烟报警器均为298元,逃生缓降器780元。记者通过北京消防安全部门获悉,此类器材在该直播间售价是正常市场价的3至10倍,“平安消防中心”也并非权威消防安全相关组织。
自称“消防专家”的主播在直播间高价卖货
北京消防安全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假消防安全培训时不时就会冒头。所谓“消防安全专家”和其自称供职机构往往来路不明,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均会主动联系当地中小学、企事业单位或社区,以提供免费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为幌子,大肆兜售高价消防器材等商品,牟取暴利。
去年11月,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假冒消防人员开展线上授课。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通过与区消防机构核实,发现授课人员身份确为造假。北京、杭州、郑州等地消防安全部门也接到多起涉及假消防安全培训的投诉电话。
上海中学生在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的指导下学习体验灭火器使用方法。新华社记者王翔 摄
记者还发现,受疫情影响,近期此类假消防安全培训“线下转线上”趋势明显。
假专家、假知识、假器材 真误导、真危险
记者发现,在假消防安全培训中,不法分子会挖空心思从多方面伪装自身、误导公众。
北京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公众对消防部门及相关组织了解较少这一情况,在联系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单位寻求配合时,特别强调其所冒用或虚构的“消防安全部门”“权威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身份,使公众放松警惕、轻松中招。
不法分子还会在其课件幻灯片里大量使用消防安全部门专属的标识、图标或文字等,千方百计诱导参与活动的公众相信其身份,骗取信任。
在培训内容方面,不法分子会反复鼓吹“消防队距离远,来不及救援”“消防救火最后还要收费”等观点,消防安全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不法分子传播内容错误百出,严重误导听众。“这些伎俩都是为了高价兜售他们所谓的消防自救用品。”
记者还发现,不法分子在此类培训中所鼓吹兜售的所谓“自救神器”有不少都并非正规消防器材。消防安全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提醒,如果销售方没有消防器材销售资格或相关产品不具有合法合规授权书,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关键时候无法发挥作用,生命和财产安全将会面临严重危险。
综合施策加强治理打击 守好消防安全宣传阵地
消防安全部门提醒,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凡是推销消防器械的都是假培训,凡是上门收取费用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培训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训。
上海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右)在向居民讲解呼吸面罩的佩戴方法。新华社记者方喆 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指出,假培训行为严重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消防救援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此身份骗钱很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不构成犯罪的,也可处以治安行政处罚。”
专家还建议,消防、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冒牌消防培训的线索摸排和研判工作,协同作战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互联网平台应加大关注,对网民集中举报或反映较多的线索及时介入,发布安全警示,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把关审核工作,打击不法人员活动。
张力建议,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常识普及力度,曝光骗局套路、宣教防范方法,守好“消防安全”的宣传阵地,切实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据悉,有关部门正联合部署,加大打击整治此类问题的力度。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已部署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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