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如果驾驶员还是酒驾,那就更险上加险了。4月28日凌晨,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就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当晚02时20分左右,大队在防邕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桂PJ**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就闻到驾驶人巫某身上的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人员在对巫某的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巫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

据了解,巫某跟朋友喝了酒,以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车,自认为头脑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回家,谁知被逮了个正着。最后,民警依法对巫某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巫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告知其酒驾、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和后果严重。

收录来源:防城港交警微博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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