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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获悉,依据《黑龙江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3年8月7日20时发布松花江佳木斯段洪水黄色预警:8月7日20时,松花江佳木斯站(佳木斯市向阳区沿江公园东侧)水位上涨至警戒水位79.30米,达到洪水黄色预警发布标准。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巡堤查险,及时发现、处置险情。

2、居民应关注天气预报和当地防汛部门发布的江河水情、汛情信息,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3、做好过水路面、临水岸边等区域交通管制,严禁车辆通过、人员靠近。

4、撤离河道行洪区内耕作、放牧等人员。

5、船只暂停出港,涉水、临水项目停止作业。

(总台记者 张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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