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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现象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大顽疾。为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该《方案》确定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闲置土地15.92万亩,并将2022至2025年各年度的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盟市。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自然资源总督察赵大勇介绍,为有效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治区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上图入库,建立项目清单,并纳入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全程跟踪项目状态变化动态更新,并与盟市、旗县实现数据共享。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7种情形进行消化。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鼓励地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将以强化用地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为抓手,切实解决自治区“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大”与“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难”并存的难题,全力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青橙融媒记者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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